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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部门:违法成本低致婚姻造假多发
作者:个人诚信平台 来源:法制日报 日期:2016/8/12 17:49:11 人气:
 

最近一段时间,安徽省利辛县的小燕和她在合肥的表姐小倩,都在为不能撤销婚姻登记信息而发愁。

“为了逃避包办婚姻,我拿妹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与男朋友结婚,导致妹妹名下有两个结婚证,无法给小孩办理入学手续。”小倩告诉《法制日报》记者,她们已经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,但现在想改正错误却很难。

冒用身份登记

事情还要追溯到2009年。小倩回忆说,自己有一个谈了很多年的男朋友,但是家里不同意二人交往。当年3月,家里逼迫她和小伟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。由于自己坚决反对,这场婚姻有名无实。

“当时脑子很乱,只想跟男朋友在一起,就拿了表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离家出走,去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跟男朋友领了结婚证。”小倩说。

对于这一情况,表妹小燕承认自己知情。“从小,我跟姐姐的感情就很好。当时我已经结婚了,就想帮她一把。”小燕说。

2011年,小倩的孩子出生,家里开始认可她的选择。同年8月,在家人的支持下,她与小伟办理了离婚手续。由于当时婚姻登记还未联网,小倩和小燕的生活并未受到很大影响。

到了2014年,小燕的孩子到了上学的年纪,这时问题凸显出来了。“我跟老公吵架闹脾气,把结婚证给撕掉了。孩子上学需要结婚证,我就去民政局补办,但被告知人、证不统一办不了。”小燕说,这把自己给急坏了。

“我们很后悔当年无知,不懂法,也认识到了冒用身份信息的严重后果。”姐妹俩说。

起诉民政部门审查不严

为了解决孩子上学问题,小燕、小倩来到蜀山区民政局,坦白自己的错误,请求撤销姐姐冒用身份领取的结婚证。

“民政局说自己没有权力撤销,让我们去法院告他们。”小倩说。

记者了解到,2009年6月24日,小倩以表妹的身份,和男友到蜀山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,递交了户口簿、公民身份证。蜀山区民政局受理并查验,其婚姻登记员当场监誓两人在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上签名,婚姻登记员在监誓人一栏签名。随后,蜀山区民政局对两人提交的证件、声明经审查认为符合结婚条件,制作了《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》和结婚证。

小倩认为,自己虽说跟小燕是表姊妹,但长的并不像,民政局在审核照片时,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。于是,在去年,表妹小燕将蜀山区民政局起诉至法院,以身份信息被人冒用,结婚证的照片与本人不一致,民政局却未能审查出来为由,诉请纠正错误,撤销结婚证。

不过,法院认为,该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,两人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属于民事诉讼调整范畴,驳回了小燕的起诉。

冒领多领结婚证不少

冒用、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结婚登记,并非孤例,也非偶发。

合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张年长告诉记者,在尊重婚姻自由的原则下,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实行形式审查,对双方的结婚申请进行确认,并没有技术手段确认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。早年安徽省婚姻登记信息没有联网,信息不能实现互通。2012年起,全省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实时联网后,一人名下有多张结婚证等不合法的现象都能在系统中体现出来。

据介绍,由于民政部门没有实质审查权和更改撤销权,加上重婚主要是自诉案件,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民政部门将发现的问题移交哪个部门处理。所以当事人要想撤销婚姻登记,还须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“对于冒用盗用的情况,当事人可以起诉婚姻登记处审查不严,也可以起诉冒用者刻意隐瞒欺骗。”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法院判决撤销结婚证后,民政部门凭判决书,将相关资料报省级民政部门,在系统内备注相关情况。

张年长坦言,冒用盗用身份信息登记结婚,甚至一人拥有多个户口本重复结婚现象不在少数,这主要是由于之前联网系统建设不完善,尤其是个人诚信意识薄弱和婚姻登记造假的违法成本低造成的。目前,有的地区已经建立婚姻登记诚信档案,对不诚信人员进行出行消费限制,具有一定约束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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