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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信是保险的“脸面”
作者: 来源:上海金融新闻网 日期:2013/7/16 9:30:44 人气:
    近日,记者接到读者朱先生来电,反映他的妻子在沪上某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产品,遭遇销售人员虚假宣传、险企纠纷解决不力等问题。

  据朱先生介绍,2009年9月,该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向他的妻子(以下简称“投保人”)推销康宁终身保险(2007修订版),保险金额10万元,保险期间为终身;交费期20年,年交保费8100元。该销售人员称,交满20年后,一次性返还保费,并在保险期间享受各种大病医保。出于对保险公司品牌的信任,该投保人同意购买该产品,并在尚未看见保险合同的情况下,填写了个人投保单。事后,该销售人员将合同送达投保人单位,并当面告知若公司电话回访,希望她配合回答知晓合同内容,以免影响公司对其工作质量的考核。

  2012年7月,投保人偶闻保险业存在虚假推销现象,便回家找出所购保险合同仔细查看,发觉合同内容与销售人员的宣传有很大出入,主要为20年交费期满后,到期保费并无返还。而当时投保人已按期交纳3年保费。

  同年8月,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诉,提出销售人员推销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,希望公司调查核实,全额退还保费。然而,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态度生硬,非要投保人拿出依据。双方协商未果,工作人员建议在对合同存在异议的情况下,先办理保费账户扣款注销手续,以确保账户不再产生新的费用。投保人接受了建议,于8月4日办理相关手续,并就账户不再产生任何其他新费用与柜台经办人员予以了确认。

  然而,今年6月1日,投保人去保险公司退保,却被告知虽已办理保费账户扣款注销手续,但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第八条规定,利用“保费自动垫交功能”垫交了一年保费,该费用须由投保人承担。对此,投保人深感不满,遂向保险同业公会投诉。然而,尽管公会已介入此事,但保险公司至今未能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。

  在与朱先生的通话过程中,记者确实感受到他的无奈与失望。说无奈,是因为朱先生也知道,当时妻子出于对保险公司品牌及其销售人员盲目信任,没看到合同就签下保单、没及时研究合同条款就听信销售人员的“关照”回复回访电话,导致如今举证不易,造成目前的被动局面。说失望,是因为虽知“维权路”不好走,朱先生还是抱着一丝希望,期盼保险公司本着客户至上的公正理念,帮助投保人维护合法权益,孰料却遭遇对方的忽悠,让他心寒。

  我们说,人们之所以购买保险,其用意都是未雨绸缪,让生活更安心,但若结果是风险没有被转移,相反投保人却要承担大额损失,这样的保险岂非与“风险”无异?就朱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,他所面对的正是这种尴尬,而保险公司对于问题处理不力,又进一步导致纠纷升级。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。

  首先,对于销售人员的误导行为,保险公司处置不力。近年来,保险销售人员的诚信问题受到各方关注,诸如误导投保人购买并不适合的险种;将保险产品提升为收益更高的银行理财产品;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等,凡此种种,都成为引发销售纠纷的导火索。朱先生的事例中,那位销售人员一则未按照真实合同条款介绍产品;二则出于个人目的,“亲自指导”投保人怎样回复公司电话回访,说明其在展业过程中,存在未如实告知的不诚信行为。而接到投诉后,相关保险公司一味要求投保人拿出依据,却未见其针对涉事销售人员进行调查,以致纠纷始终无法取得突破口。

  其实,保险公司没有认识到销售人员误导消费者之举,恰恰说明其本人对于将作为承保人的保险公司亦不具诚信,毕竟他的一些不负责任的产品介绍,毁掉的可能是投保人对于保险公司的信任。而公司对其处置不力,不啻默许销售人员出于利益违规操作,只求签下保单,却不顾消费者利益是否受损,如此忽视人员素质教育,结果只能造成消费者越保越“险”,最终对保险失去信心。

  其次,对于销售纠纷的事后化解,保险公司不具诚信。如朱先生所说,其妻子之所以选择这家保险公司的产品,主要鉴于该公司历史悠久,本着对其品牌的信任才投保。的确,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,除了获得保障,本质也是“购买”对于保险公司的一份信任。可惜,这起事件中,当误导销售的纠纷发生后,保险公司却未秉承诚信原则来认真对待,相反火上浇油,先主动建议投保人办理保费账户扣款注销手续,后又在投保人不知情之下,“先斩后奏”,就双方存有异议的保险合同,使用“保费自动垫交功能”垫交一年保费,无形中令投保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,此举自然更无益于纠纷的解决。

  “我本人也在金融系统工作,近年也注意到我国保险业乱象颇多,整个行业遭遇严重的信任危机。向你们反映此事,其实还是希望这家保险公司从自身做起,改正不足,重塑中国保险企业的形象。”朱先生在电话里如此说道。

  的确,正如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指出,改善保险业形象就要抓服务、严监管。而在今年7月8日首个“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”的启动仪式上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网络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,超六成网民认为最影响保险行业形象的因素就是保险公司的服务。由此,从朱先生的遭遇可见,能否真正为投保人利益着想,切实承担起应当担负的保险责任,仍是摆在保险公司面前的一道课题。须知惟有诚信才能让保险更“保险”,多一些人性化服务,少一些猫腻陷阱,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,让险企获得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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